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全省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机构改革的意见》(琼委[2001]13号)精神,结合三亚市的实际,制定三亚市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和优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有利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加强人大工作,有利于完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使人大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子的职权,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
作用。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设4个工作委员会和3个综合办事机构。3个综合办事机构均为正处级建制,4个工作委员会主任按正处级配备。
(一)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1、财经工作委员会
(1)负责财税、经贸、交通、计划、统计系统的工作联系。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题和本工委的职责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报告,为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2)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3)督促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4)承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以及部分调整方案的初审工作;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教育、科技、文体、卫生、计划生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议题和本工委的职责,开展调查研究
,提出报告,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2)对教科文卫等部门在贯彻实施有关本系统的法律、法规情况和各项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并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
(3)督促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4)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达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上报工作;
(5)办理市人人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民族经济、宗教、外事侨务、农村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
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2)对本市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宗教、农林水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
(3)督促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4)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城建、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围绕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市建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
报告,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2)对本市在贯彻落实城建、环保、国土、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的建议和意见;
(3)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
(4)督促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5)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综合办事机构的职责
l、办公室
(1)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工作计划、经验总结等综合性文件;
(3)具体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管好文件档案和保密工作,办好会刊和工作通讯等刊物,撰写各类文稿及有关材料;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搞好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协调各办事机
构的关系,当好常委会的参谋和助手;
(5)负责管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和机关的行政事务,管好车队、财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内设2个科级职能机构:
(1)秘书科:处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根据办公室的安排,起草会议通知、各类文稿、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情况综合等,办好会刊和工作通讯等刊物;负责打印各种会议文件
资料,参加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有关会议,负责做好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等;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和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和有关资料;具体负责市人大机关
的上传下达事宜,协助办公室做好各种会议材料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往来文件和信件的收发、登记和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送有关领导审阅或传阅;负责常委会机关的
保密工作,管好机密文件和印章,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行政科: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及有关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严格管好市人大机关的财产和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车辆管
理制度,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组织司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做好司机的思想教育工作;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法制工作室
(1)受常委会的委托,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中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有关申诉案件,进行检查,提出报告;
(2)负责对全国、省人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意见的征集和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法律宣传和普法工作;
(3)对市政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所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决议、命令、规章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常委会审议决定;
(4)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向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并具体做好转办和催办工作;
(5)围绕常委会审议的有关问题和本工作室的职责,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6)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
(1)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
(2)具体办理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的手续,及时将人事任免的有关材料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
(3)具体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和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工作以及各种活动,综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撰写视察、评议等情况报告
;
(4)具体负责组织上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工作以及各种活动,综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撰写视察、评议等情况报告;
(5)具体负责与上级人大、各市县人大和乡镇人大的联络工作;
(6)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为27名。其中:常委会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办公室领导实行秘书长负责制。二个工作室和四个工作委员会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
勤人员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3名。非领导职数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核定。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详见《三亚市人大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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