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反映人民意见和要求,为民排忧解难最直接、最经常的工作,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有 效途径。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决定了人大信访工作只能通过转办、催办、督办的形式,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来具体处理。因此,人大的信访工作十分需 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通力合作,协调运转。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市党政、司法机关信访协调工作,提高信访办理质量,现提出以下协调意见:
一、认真负责,及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首先做好登记归类工作,并根据主管部门领导签署的意见或常委会领导的批示,依照《信访条例》和《三亚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具体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给“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和有关机关办理。具体承办部门或机 关应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的转办意见,认真研究,指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切实提高办理率和办结率,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反馈办理情况。对已办结的,应报告办理结果。对 未办结,仍需要继续办理的,应将实际的情况和下一步的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作汇报。对不能办理的,应当说明不能办理的理由,以确保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有始 有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催办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将根据承办部门反馈的意见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对一些没有及时办理或是久拖不办,或是办理中发现新的问题和办理不落实的信访事项,视实际办理情况,按 有关规定采取电话联系、派员了解或发出书面催办函等方式,进行催办 ,提出具体催办意见 ,督促承办部门 ,加大办理力度。承办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 的催办意见,认真研究,组织力量,积极主动予以办理。确保在法定的时间内办完,并给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一个明确答复。
三、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信访督办工作
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信访个案,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经过调查了解,认真研究,认为确实有错误的,将根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 督暂行办法 》,提出立案督办意见 ,向常委会分管领导或主任会议汇报。经常委会分管领导或主任会议批准,采取专项检查或组织联合调查组的方式依法进行监督,并根据调查了解的真实 情况,形成具体督办意见,转给有关部门和机关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以确保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对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的典型信访个案,有关部门和 机关应当给予全力支持,密切配合,提供有关案件资料或情况,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时间、保证人员到位,以便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具体、真实的情况。对于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意见 ,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分管领导或主任会议作出书面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 会信访部门将按照常委会分管领导或主任会议的意见,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
四、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信访交办事项
我市各信访部门应从全市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大局出发,充分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岗位责任,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市 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一是建立联系沟通渠道。各信访部门应将职责范围、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 ,以便相互沟通,加强联系和协调;二是安排专门人员负责 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以使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办理的具体情况;三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办理工作,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或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