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文稿的一般方法
一、审阅修改法
指核稿人员对文稿从字到词、从词到段,乃至全文的结构布局仔细查看,发现问题随时留下标记,待全文审阅完毕,再回头对存在问题进行逐项修改。这是最基本、最常用的修改方法。
二、通读修改法
通读全稿1—2篇,努力把握全文的中心思想、结构层次,然后根据发文原因、目的来推敲文稿的思路、结构、逻辑关系,看看思路是否清晰,结构是否妥当,逻辑关系是否严密。如果思路不清,就要首先整理思路,重新安排结构;如果思路、结构基本可以,再考虑下一步具体修改问题。有的核稿人员喜欢一边看稿一边修改,结果一篇文稿一句、一段地改下来,到最后发现尽管文字能顺了,但全篇的思想、结构还是比较混乱,于是又重新修改,以致于事半功倍。如果文稿较长,可以一边阅稿一边将文稿的提纲整理出来,再从提纲中来看其思路和结构。
三、讨论修改法
一些内容复杂、事关重大的公文文稿,可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体修改,先就文稿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然后确定专人汇集整理大家看法并进行必要的修改。
四、特邀修改法
对一些政策性强、业务难度大的公文文稿,如果核稿人员把握不准,可以邀请熟悉政策的有关领导或熟悉业务的权威人士,对文稿进行把关或提出意见,使公文更加真实、准确、科学。
修改文稿要遵循“多就少改”的原则,如果原稿表达方式和语言风格与核稿人员不一样,核稿人员不能一味强求,以“我”为准,将文稿都按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来撰写,而应以原稿的语言风格、表达方式等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