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选材创新之招术九--以少胜多法
许多学生认为,为了证明主旨,材料的选择越多越好。特别是对那些看起来比较新鲜生动的材料,不去考虑是否有助于表现主题,统统塞进文章,结果带来了庞杂堆砌的毛病。其实,选材贵在特而不在多,即使你搜集了相关的大量材料,也只能选用其中最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事例,以一当十,以少胜多。所以,在作文上,材料的选取不一定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比如2002年高考作文《心灵的选择》,湖南考生的作文《选择——让生命发光》,就用此法获得了满分,文章用一个典型、生动的事例打动了阅卷老师,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力。文中是这样叙述的:“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机动电梯的索链突然断了,而几十米高的楼层间还有一男一女两名工人,在电梯载板坠落的一刹那,两名工人不约而同地死死抱紧了同一根长木竿。由于木竿无法承负两个人的重量,便开始倾斜,眼看就要折断了。女人对男人说:‘我还有两个孩子,我死了,他们怎么办?’说着,一行热泪便流了下来。男人听了,只说了一句:‘好好照顾你的孩子!’便义无反顾地松开双手纵身跳了下去……”作者没有再引述其它事例,只围绕这一件事抒情议论,让人感受到人性中因善良而发出的温暖的光芒。
选材的原则应符合四个条件:一选取确切表现主题的。选材要少而精,要为表现主题服务。二选取真实确凿的。真实的确凿的材料是使文章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的保证。三选取典型的。即选取某一类事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事例或材料,它既有鲜明的个性,又能体现同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和普遍意义。四选取新颖、生动的。即选取那些具有新鲜感和感染力的材料。这些材料就其性质而言有三个特征:或能显示时代特色,或能包含深刻的哲理,或能表现人物的典型形象。总之“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我们若能以百里挑一、精益求精地态度选材,就一定能写出打动人心的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