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自我-周国平和中学生谈写作
这一讲的主题是为谁写和写什么。其实,明确了为何写,这两个问题也就有答案了。简单地说,就是为自己写,写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
一、为自己写作
如果一个人出自内心需要而写作,把写作当作自己的精神生活,那么,他必然首先是为自己写作的。凡是精神生活,包括宗教、艺术、学术,都首先是为自己的,是为了解决自己精神上的问题,为了自己精神上的提高。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就是注重自己的精神修养,为人是做给别人看,当然就不是精神生活,而是功利活动。
所谓为自己写作,主要就是指排出功利的考虑,之所以写,只是因为自己想写、喜欢写。当然不是不给别人读,作品总是需要读者的,但首先是给自己读,要以自己满意为主要标准。一方面,这是很低的标准,就是不去和别人比,自己满意就行。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伟大作品,我肯定写不过人家,干嘛还写呀?不要这样想,只要我自己喜欢,我就写,不要去管别人对我写出的东西如何评价。另一方面,这又是很高的标准,别人再说好,自己不满意仍然不行。一个自己真正想写的作品,就一定要写到让自己真正满意为止。真正的写作者是作品至上主义者,把写出自己满意的好作品看作最大快乐,看作目的本身。事实上,名声会被忘掉,稿费会被消费掉,但好作品不会,一旦写成就永远属于我了。
惟有为自己写作,写作时才能拥有自由的心态。不为发表而写,没有功利的考虑,心态必然放松。在我自己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人与永恒》,就因为当时写这些随想时根本不知道以后会发表,心态非常放松。现在预定要发表的东西都来不及写,不断有编辑在催你,就有了一种不正常的紧迫感。所以,我一直想和出版界“断交”,基本上不接受约稿,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完之前免谈发表问题。
惟有为自己写作,写作是才能保持灵魂的真实。相反,为发表而写,就容易受到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质利益的支配。后一方面是职业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此他藉此谋生,不管有没有想写的东西都非写不可,必定写得滥,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所以,托尔斯泰说:“写作的职业化是文学堕落的主要原因。”法国作家列那尔在相同的意义上说:“我把那些还没有以文学为职业的人称作经典作家。”最理想的是另有稳定的收入,把写作当作业余爱好,如果不幸当上了职业作家,也应该尽量保持一种非职业的心态,为自己保留一个部位发表的私人写作领域。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名人日记”丛书,向我约稿,我当然拒绝了。我想,一个作家如果不再写私人日记,已经是堕落,如果写专供发表的所谓日记,那就简直是无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