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石油公司是全美数一数二的大企业,自然引起众人的注目。迫于舆论压力,国会又叫嚷对美孚石油公司进行起诉。这一次,洛克菲勒也认为是在劫难逃了,整天无精打采,闷闷不乐。这时,公司的御用法律事务所中,有一位名叫约翰·福斯特·杜勒的青年律师,想出了一个绝妙主意。他建议把各州的美孚石油公司宣布为独立公司,如纽约美孚石油公司、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加利福尼亚美孚石油公司等,这些公司都各自有一位以上的独立老板,但实际上还是由洛克菲勒操纵。
杜勒斯为了这件事,连续一个星期日夜工作。替各公司订立独立的账目,供参议院审查。最后参议员表示满意,不再提起诉之事。杜勒斯的改头换面术,实际上是一种牺牲表面而保全实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