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工作。上半年共接受4次公开查询,并登记在册。
11. 加强测量标志及测绘市场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测绘行政执法工作,对各测量标志点建立了台帐制度,计划6月底对各乡镇测量标志点进行动态巡查,对利用价值较高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点进行长期跟踪保护。大力宣传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贵州省测绘条例》、中国国家版图和贵州省测绘条例及中国国家版图等资料,使这些知识深入人心,人人参与对测量标志的保护,使测量标志便能长期有效,安全使用。4月初已完成本年度测绘资质审核工作。
12.土地开发工作。为确保2014年建设用地项目得以落实,我局加大对土地开发项目工作力度,上半年,完成了关索街道办事处等25个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工作,总规模8177.6625亩,预计新增耕地7096.5225亩。目前部分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完善单体工程,很快进入初验阶段。
13.土地整理工作。督促完善县历史遗留土地整理项目3个(永宁镇五指山土地整理项目,八德乡大树村、郎妹村土地整理项目,板贵乡木工村生物多样性土地整理项目),其中八德乡大树村、郎妹村土地整理项目,目前项目整改已结束,待完善竣工资料后即可验收。永宁镇五指山土地整理项目、板贵乡木工村生物多样性土地整理项目正在进入项目清算工作中。4个2013年开工项目有3个项目(八德乡法宜村、沙营乡前进村、板贵乡三家寨村)主体工程已结束,待完善竣工资料后即可验收;另1个省级项目(自治县花江镇永睦等12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于2013年11月已进场施工,目前工程已完成70%以上,工程正在有序施工中。上半年成功申报省级项目1个(县普利乡南亚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目前正在进入规划设计阶段。
<二>矿权方面工作
1.做好矿业权设置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关于矿山清理整顿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全县矿山清理工作。通过清理,目前我县共有煤矿12个,其中7个为生产矿井;大理石矿11个,其中4家建立了自己的加工基地;水泥用灰岩1个;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57个。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文件要求,积极编制砂石土资源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联合涉矿部门科学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目前正在制定砂石土矿的关闭整顿计划,严格矿山数量控制,在今后1-2年矿业权管理中将陆续整合一批中小型矿山、关闭一批违反八大禁采区、手续办理不齐全、经营不良、状态不稳的矿山,积极创建有规模、有质量、有经济价值的矿业市场,拓展矿业权设置空间。力争在2015年将全县砂石矿山降至26个。
2、做好矿山监督管理工作。对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山实行采矿权年检与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相结合的制度,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相关法定义务。根据2014年全县砂石矿清理整顿相关要求,控制采矿权数量,同时改善砂石矿矿业权设置空间和经营市场,上半年无采矿权挂牌出让,同时将自治县花江镇蚂蝗田砂石厂、坡贡镇坡贡村砂石厂进行关闭。对煤矿企业实行“两图”每月绘交制度,加强对密闭的管理(提交的“两图”必须对密闭进行编号标注且建立密闭台帐);实行对越界的监测管理制度,聘请两家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煤矿作越界井下实测,其中一家每月井下实测一次;一家定期或不定期井下实测,以此作为复查。对大理石及重晶石进行清理,开展了大理石“圈而不探、占而不采”排查清理并已上报市局备案。积极推进资源整合,目前普利乡乾源瑞平矿产开有限公司、黔安石材、洪兴石材、星源石材、海岸石业有限公司5家整合,现达成整合意见。为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目前已有4家建立自己加工厂。
3、落实采矿权年检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根据国土资发[2012]64号以及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本行政辖区内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2013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应检77个,已检74个,有3个未提交年检网上报盘和缴纳相关规费未年检。通过年检,我局对各类矿山企业在年检时提交的开采范围(图件资料)、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资料、矿山开采实施方案以及采矿许可证正副本等相关证件资料的认真审阅,并结合实际情况到现场进行抽样检查等方式综合检查。截止目前,已征缴相关税费993.93万元,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88.93万元,采矿权使用费5万元。由于今年无新设矿山,故无采矿权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