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基础,保民生,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大发展
半年来,镇党委、政府以“以人为本、稳定和谐“为主题,着力抓好计划生育、民政救济、民主法制、教育卫生等工作,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
(一)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核心,继续加强计生基础工作,树立优先优育风尚,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2014年上半年我镇常驻人口45713人同比增长1484人;户籍人口52818人,同比增长521人,常住人口出生234人,同比减少44人。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97.86%,同比降低1.42%。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91.3%,同比下降1.02%。出生人口性比为117,同比下降30,多孩性别比持平。手术清理95例,未述48例。
(二)做好民政救济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认真搞好困难群众和农村低保困难补助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等惠民工作,切实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及住房问题。目前发放救灾棉被20床,粮食6吨,帐篷3顶,解决困难群众450人。解决农村1100余户。新型农村新养老保险人3600余人,参合率4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7741人。按成97.65%。
(三)做好安全生产、防汛及信访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半年来,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我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后成立了各项整治领导小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库电站安全、中小学安全以及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发出整改通知书八份。公安、工商、卫生、企业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整治步骤方案,进行调查摸底,核对证照,检查安全设备条件、登记造册管理、宣传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确认和评估、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上报处理。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镇安委办对非法小煤窑共巡查30余人次,查出非法开采小煤窑4个煤洞子,炸封2个煤洞子,填实2各煤洞子;共检查水上交通安全24人次,查出违章违规2次,向违规违章开渡者下发整改通知书2次;共检查加油站消防等安全24人次,查出违规加油2次,现场整改2次;共检查砂石厂24人次,查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及防尘口罩4次,现场整改4次,不按照阶梯型开采3家,下发停业整改书3次;共检查山塘水库安全24人次,共检查烟花爆竹24人次,共查学校安全20余人次,共查煤矿20余人次,排查隐患30条,已整改30条,整改率100%。
(四)社会综治工作。
一是基本情况:花江镇五里村鲍建国、何先贵等人反映:干二盘组与五里塘组水淹没土地补偿款权属问题的矛盾纠纷;花江镇下哨村杉木沟组余明兴反映因山洪暴发,导致房屋及家具等财产损失,要求协调解决;花江镇涉军人员范志昆等反应要求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问题;花江镇前锋村罗吉伟、罗福琴向巡视组交材料反映:2013年前锋村村级换届选举问题;花江镇下哨村丁家沟组杨林光反映:“请求依法责成相关部门责令坪子地煤矿归还18亩土地,并赔偿90万元”的要求;花江镇解放村(住中山社区)周伦琼反映要求解决工作问题;二是化解情况:花江镇五里村鲍建国、何先贵等人反映:干二盘组与五里塘组因水淹没土地补偿款权属问题的矛盾纠纷;我镇通过走访多人进行调查,并多次与信访人座谈协调,信访人要求政府给予确权,由于双方在此问题上都不作让步,而双方又拿不出相应的依据来证实权属的问题,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2014年5月30日,我镇联系安顺巨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来花江镇与信访人座谈,从协调和走司法程序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皆作了相关的解释工作;花江镇下哨村杉木沟组余明兴反映因山洪暴发,导致房屋及家具等财产损失,要求协调解决的信访事项;2012年9月17日,我镇通过民政救助,给予农户受损三轮车按照每辆两千元进行补助,受补助人分别是王仕贵、侯开武、余明发、侯林江每人各两千(2000.00)元人民币,但当时余明兴并不同意该补助。2014年1月25日,余明兴来到花江镇政府反映要求帮助协调解决该问题,考虑到余明兴家庭困难,协调民政给予解决90公斤大米作为困难救助。房屋受损的问题,协调从危房改造资金中以最高档给予解决,待资金到位后将及时给予解决。2014年4月19日,花江镇政法委书记刘勇联系余明兴,余明兴说政府协调解决的贰万(20000.00)元资金还不够帮助他解决诉求问题,暂时还先考虑一下。后来,我镇多次联系信访人并与其交谈,信访人提出10万元的要求,由于诉求过高,我镇无法给予满足;花江镇涉军人员范志昆等反应要求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问题;由于该类涉军人员涉及的人数较多,按照目前的政策无法全部满足所有人的诉求,根据反映人的实际情况,已为大部分人办理了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对于范志昆的诉求,2012年8月29日,我镇与其协议提供花江镇牛市坡卫生室独立的一套(约65平方米)房屋给范志昆及其老伴有生之年居住。对于刘道福的诉求,我镇已为其协调壹万(10000.00)元的建房补助帮助其修建房屋。花江镇前锋村罗吉伟、罗福琴向巡视组交材料反映:2013年前锋村村级换届选举问题;(1)关于村民反映的前锋村选举委员会有指派的问题。前锋村选举委员会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党员及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提名推荐并通过举手表决选举产生,当时到会党员及群众代表提名的选委员成员较多,通过会议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最后进行举手表决并一致通过选委会组成人员。(2)关于前锋村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问题。前锋村至2013年12月6日为止,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并未进行推荐,不存在指派及任命的问题;花江镇下哨村丁家沟组杨林光反映:“请求依法责成相关部门责令坪子地煤矿归还18亩土地,并赔偿90万元”的要求;针对杨林光所反映的问题,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6月17日已作调查答复。2013年9月18日,花江镇综治办通知杨林光,要求其出示所反映材料的相关证据,杨林光提供的只有土地承包合同,且总的面积只有2.8亩,其中与坪子地煤矿有联系的只有1.6亩,而不是其所说的18亩。我镇通过调查,并多次与信访人座谈做工作。由于信访人反映的诉求不合理,于2013年9月19日给信访人作书面答复;花江镇解放村(住中山社区)周伦琼反映要求解决工作问题;该诉求不合理,我镇无法给予满足,且该问题已经作信访“三级”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