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厅安排,我局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办法,对盘江桥、木城河出境断面进行每月1次水质监测,对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进行每月连续5天监测,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每季度1次出水水质监测。通过监测,北盘江、木城河断面2 8项水质监测项目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县城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 PMlO)、总悬浮颗粒物( TSP)、二氧化硫(SO:)、二氧化氮(NO:)四项监测项目均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良好。
(六)认真开展同步小康创建工作
按照黔党发[2012]30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决定》和黔党发[2013]3号《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贵康发〔2013〕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确保到2020年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贵州省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六个方面、25项指标。全省各县创建小康环保工作统计监测考评指标为两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数(含28项指标)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指数。从7月份开始,我局对全县13个乡镇饮用水源点开展的水质监测,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七)继续完善能力建设
为更好适应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求,我县近年来不断充实生态建设和环保管理力量,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环境监察队伍人员编制从3个增加到15个,并升格为副科级机构。环境监测人员编制从5个增加到10个。为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快我县三级站建设工作,我县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资金,2012年省环保厅给我县配备了240余万元的环境监测仪器,空气自动监测站已经运行,及时充分利用自动监测站的资源,发挥其环保指挥中心的作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从投运至目前为止(7月份通过验收),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76天,优良率95%以上。
加大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进度,目前施工队伍已进场地平整等工作,拟于2014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
(八)加大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我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为高寨水库,我局每月1次对保护区进行环境监察,保护区内无工矿企业,仅有村民居住,因村民生产生活排放的废水和垃圾对水库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为了解决雨季环境污染问题,切实保障饮水安全,继续完善高寨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大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点水质的监测频次,确保县城居民饮水安全。2013年监测数据显示水质达标率95%。
(九)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抓好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投入3万余元用于饮用水源上游马塘村的环境整治,配垃圾箱、垃圾收集车、垃圾筒,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投入12万元用于顶云乡五一村村的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修垃圾治,安装村主干道亮化路灯;投入10万元用于永宁镇(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杨家河饮用水源点的环境保护,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宣传牌、界碑,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投入15万元用于断桥镇木城村的环境整治。通过开展以上项目的整治,切实防治了饮用水源地的污染,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同时也切实解决了村民的生活污染问题,给村民以干净、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是加大对生态示范乡镇及村庄的申报力度。2013年经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到了断桥镇为省级示范乡镇,已获批。全市仅西秀区刘官镇及我县获得此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