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下午放学了,我离开了学校,来到了超市里去选购我最喜爱的零食去了。我选了一筒薯片、一听雪碧,来到了收银台。在我的前面一位动作缓慢的老爷爷正在付钱。
我耐心地等着,他漫不经心地付了钱,提了货,缓缓地走出了门。总算轮到我了,我把零食递了上去,阿姨算了算,一共要13元,我付了钱,正准备离开,突然从桌子角里窜出一张百元大钞。
“哇!”整整一张一百元的钞票呀,把我惊得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弄得我的心里很矛盾,向在打仗一样,这边在说:“把一百元的钞票拿着回家吧,要买多少美味零食呀!”那边又在叫:“不能拿,假如是你丢了这个一百元,你会多么地心急如焚,如果那是给家人治疗病的钱……总而言之,不能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最终还是把钱还给失主的想法战胜了贪念。我把那张一百元钞票给了收银员,阿姨以为那钱是我的呢,我赶快说:“这钱不是我的,不知是谁掉的?”阿姨对我说:“可能是刚才那个爷爷掉的。”我马上以迅雷不疾掩耳的速度疯跑出了商场,拦住了已经走远了的爷爷。爷爷还没有发现自己掉钱了,一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我对他说了事情的经过,他翻翻口袋,发现还真掉了一百元,他马上就往回跑,我们把钱还给他后,他夸奖我拾金不味,一直不停地向我道谢!回到家爸爸也表扬了我,我真是太兴奋了。
经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我要争取今后做更多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