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知道责任在哪里,知道风险在哪里,知道预案在哪里,知道制度在哪里,知道问责在哪里”的五个知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各相关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各社区、各相关企业单位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社区、各相关企业单位安排专题学习,组织社区安全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社区、各相关企业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优化完善停车资源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大火灾隐患等四类重点场所,紧盯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力量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吉安委〔2020〕11号),完善城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街道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五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四)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1个专题实施方案、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社区、各相关企业单位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社区、各相关企业单位深入分析一些辖区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相关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街道主任、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社区、各相关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社区要利用微信平台、室外LED屏幕、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在辖区内张贴安全标语,悬挂安全条幅、张贴安全海报等,推动辖区居民关注安全生产,在全街道营造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