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的动态监控,落实车辆GPS管理制度。运管所王勤同志要对我县运输企业的GPS平台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的要及时通报,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春运。各运输企业要对所属车辆的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立即修复。以确保监控到位,充分运用GPS系统,加强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5)严格执行客车夜间10:00至次日6:00不得行驶山区三级以下道路的规定。开行长途客运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凌晨2.00至5.00停车休息制度。加班车、包车要严格按照运行时间和运行趟次配足驾驶员,要保证车辆在行驾过程中驾驶员能得到充分休息。特别要防“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驾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驾驶员,不得安排从事加班、包车。单程运距超过800公里的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达到开行一类班线客运的条件,车辆维护、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等安全管理工作由车属企业负责。
(6)各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规定,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杜绝超载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要加强与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联系,共同强化参营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客运班车报停管理制度,对擅自停班的要及时通报车属企业,并报告驻站运管人员。要加强进站旅客“三品”检查,重点防止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7)稽查队要加强对旅游客运的安全和行业监管力度,旅游客运严格执行趟次签单和运输合同管理制度。鉴于目前的客源和旅游运输市场情况,原则上班线车不得承担旅游包车运输业务,遇特殊情况客货运输股必须请示处运输科同意后,方可办理班线车参加旅游包车客运手续。春节旅游高峰期,杨依佐带稽查小组对泸沽湖景区进行驻点管理,以保证旅游景区的运输安全和良好运输秩序。
(8)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工作。春运前和春运期间,农村地区客运需求量大,易发超载、超速等安全隐患。运输企业要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管理,合理安排班次,并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重点警示驾驶员超载运输的危害性。运管所王勤同志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到重点乡、村检查督促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农村客运安全。
(9)加强突发情况处置,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气象、公安、公路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凡是天气恶劣不宜行车的应改道运行,不能改道运行时要坚决暂停运输,严禁冒险行车;对可能发生容易交通拥堵的公路,副所长某色阿沙负责建立与相关公安、公路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工作联动机制,适时采取设立专用通道、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等处置措施,保证公路通畅。运输企业要逐车落实配齐防火、防滑、防冻等附属安全装备配备工作,对超长客车、运行山区线路的客车要准备一定数量的食品、药品和防寒物品,并对驾驶员进行应急处置技能和知识培训。客运站要提前与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系,如遇大量旅客滞留车站,要请公安机关加派警力维护秩序,防止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四、抓好优质运输服务,提升服务品质。
各客运站在春运期间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设便民措施,推广电话订票等售票方式,拓宽售票渠道。要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要确保旅客在客运站不受冻、不挨饿。
五、强化运输市场监管,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1)稽查队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春运市场秩序。要做到文明执法,不乱罚款、乱扣证、乱扣车,创造良好春运环境。
(2)同志负责及时受理、查处各类举报,对接到的投诉和上级有关部门转来或新闻媒体报道的问题,要认真及时查处,有报必查,查实必纠,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反映情况的群众回复处理情况。每10天向州运管处安全稽查科书面汇总上报一次各类举报、投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