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突出重大疾病防治,促进中医事业发展,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不断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推动各项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和能力建设。截止10月,全市进一步完善了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紧急救援四大体系和市、镇(乡、街)、村(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了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网上直报,提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处置能力。
二、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民生工程为契机,以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全面落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防控工作;全面推行结核病防治政策,继续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加强疫情监测,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认真组织麻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重点呼吸道感染疾病疫情监测和主动搜索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有效控制了疫情传播流行。
三、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总计达506815人,参合率达95.33%,已覆盖全市农村居民95%以上,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和因病致贫问题。
四、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认真组织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开展全市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任务,加强了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加强市直医院、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加快社区卫生发展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市—2014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得到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康复、基本医疗”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大力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全面开展了卫生监督行动;继续推进食品量化分级管理;依法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管理等进行执法检查;与教育部门联合大力整治学校周边饮食卫生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组织了春节、“五一”黄金周及全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打击“两非”行动。今年1~10月份,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830人次,出动车辆218辆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37家次。其中警告92家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97家次,立案查处79起,罚款24.75万元,取缔无证诊所64家(户),没收非法行医的药品64箱(件)、医疗器械261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33件,其中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件5件,查处违法组织义诊活动6起,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并责令改正2件。10月17日,我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将以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中罚没的伪劣、过期失效的药品177箱予以集中销毁。认真组织采供血机构执法检查,确保血液安全。
六、加大卫生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继续实施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药品集中投标采购工作,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合理用药行为;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格诊疗规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就医环境,强化医疗安全,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活动,今年1-10月,卫生局组织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共17次,接待群众义诊咨询12653人次,免费发放药品约1.6万元,发放防病宣传单(册)2万多份。大力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进一步开展卫生支农工作,积极实施市直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及对口支援闽北山区乡镇卫生院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今年以来,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难点,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制定了《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长效机制》,继续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控制医院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卫生局抓住政风行风评议的机遇,针对政风行风评议中的问题,在医疗机构集中开展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医疗服务态度差等不正之风治理活动,组织广大医护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