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就像雨巷里的那位带着丁香般幽怨的少女,在梦里,挥之不去她的身影,除了她的身影就是她的俏丽。牡丹?百合?玫瑰?丁香?背对这些后宫佳丽三千,我却像挑剔的美食家、追求完美的艺术家,总觉得她们身上少了些什么,她们身上没有莲给我的那种不一样的感觉。或许这正是我偏爱莲的原因吧!
对莲的喜爱,便让我成为对待百花不公正的裁判。在生活中,对事物的是非曲直,我们常常是不公正的。
夜深了,我依然静静地躺在床上,被这段文字困扰着,回忆的匣子被偷偷地打开,往事,重现在眼前。
因对个人的崇拜,我成为她的守护者,旁人稍有异议,便会和他们辩论,旁人对之畏惧,便缄口不语,使我内心稍稍有些喜悦他们不再异议;因和亲密伙伴要好,便不理事情的对错,错的也要说成对的,不分青红皂白,硬着脸皮站在朋友一边;因对个人稍稍有偏见,只要一出现可疑之处,聚焦点便投向她;因为你自己的喜好而盲目顺从,人云亦云,都不知道别人在做什么就跟着去做。
猛然发现,曾经,自己是如此没有主见,不明事理,成了失根的兰花,随水顺漂的浮萍,随风飞舞的秋莲,因风四散的蒲公英。
世界之大,要认清每一事物,应抛开自我为中心的个人感情,透过本质,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主见,更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就像一颗巨松,扎根在山崖,不随山水、飓风而改变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