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它屁股一扭,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并没有生它的气,一有时间就跟在它后面,慢慢了解它的生活习性。我会把饲料放在手上,小心翼翼地走到它身边,它嗅了嗅,觉得还满意就吃了起来。有时候看它那吃相,活像丰子恺爷爷笔下那大模大样、从容不迫的大白鹅。每当这时,它滑溜的舌头,好像一条鱼在我手里跳跃。慢慢地,它对我不再陌生,我与它成了好朋友。
有一次,我爬台阶时感到体力不支,小斑点体力充足,跑在前面。它见我没跟上,便跑回来,叼着我的衣角使劲地往上拉。虽说这对我没有一点用处,但我也被它的真诚给打动了。
我爱狗,爱它的模样,爱它的重情,爱它的忠诚……